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AI导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提出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产权保护,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7日最新消息,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遵循“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确保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明确指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并严格限制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的行为,同时要求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在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方面,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以及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并加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的完善。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区督促行政机关诚信履约,并将政务失信记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通知还提出,将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统筹,加快制定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明确提到要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指定特定品牌、原产地、供应商等,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加快推动消费品行业重点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并健全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标准体系,以推动智能家居、智能安防等领域的标准统一衔接。
最后,通知再次强调,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化对本地产品或特定产品的保护,以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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