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AI导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通过明确“规定动作”“底线红线”“自选动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包括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等。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通过明确“规定动作”“底线红线”“自选动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该《指引》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并推动城市群、都市圈的交通运营管理和服务互联互通。
此外,《指引》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提升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水平,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2022年,围绕“五统一”“一破除”的目标,相关部门已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如推动统一的电力市场建设、建设统一的医疗服务市场等,取得了积极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此次《指引》的出台,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了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其中,“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而“底线红线”则明确禁止触碰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自选动作”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如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丽岩指出,《指引》不仅提出了共同要求,还强调了清理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不当干预行为的决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围绕完善市场制度规则和提升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水平等方面,推动系列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其中包括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压减清单事项,优化市场准入管理,以及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一批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项目建设等。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打通经济循环各环节,破除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图片链接已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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