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通报工作成效并公布十起典型案例,强调持续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净化保险市场生态,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昝秀丽

1月3日,公安部携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双方联合部署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公开了十起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例。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会上明确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他详细阐述了当前保险诈骗犯罪的特点,包括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类型犯罪依然突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骗保险种日益增多,犯罪主体呈现职业化、团伙化趋势,隐性欺诈风险显著上升。他强调,公安机关将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推动完善监管制度,堵塞漏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探索依法打击保险诈骗的新模式,为保险领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助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上,华列兵还介绍了2024年4月至11月期间,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该行动共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高达15亿余元,有效净化了保险市场环境,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次行动的主要做法包括聚焦重点实施精准打击、凝聚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预防开展宣传警示等。

公安部当日还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利用高档二手车制造事故骗保、虚构夸大伪造企业雇员伤情骗保、利用电商平台退换货规则骗保等新型手段,以及以赠送首年保费名义招募发展下线骗取高额佣金等。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还威胁到了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

对于当前保险诈骗犯罪的形势,华列兵表示依然复杂严峻,严重扰乱了金融保险市场秩序,侵蚀了保险业的发展成果和保障基础,妨碍了保险业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的发挥。他强调,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监管制度,堵塞经营制度漏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探索依法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新模式,切实构建保险领域良好营商环境。

在谈及公安机关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下一步工作举措时,华列兵表示将坚持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常态化打击机制,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他强调要突出打击重点,坚持集群、集约、集中打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保险欺诈综合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同时,公安机关还向社会公众提出了加强保险诈骗防范的四点提示,包括提高个人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准确;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机构、降低被欺诈风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正规渠道维权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在会上也介绍了双方在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中的合作成果。他表示,通过强化统筹部署、运用科技赋能、积极探索联动、加强反诈宣传等措施,合力侦破了一批群众关切、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探索形成了一套高效、精准的案件线索筛查和行刑衔接配合模式。

李有祥还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改变反欺诈工作过度依靠理赔审核的传统观念,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承保、核保、核赔、挽损等各个环节。通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提升核保理赔质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