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打击保险诈骗犯罪
AI导读:
公安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查处1400余起案件,摧毁300余个犯罪团伙,涉案金额15亿余元。发布会总结了骗保四大犯罪特征,并介绍了下一步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在1月3日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指出:“每一次骗保的背后,都是守法者为不法分子的行为买单。”针对保险诈骗犯罪频发的情况,公安部与金融监管理局在2024年联合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专项打击工作。
据发布会披露,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摧毁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高达15亿余元。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总结了当前保险诈骗犯罪的四大特征: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类型犯罪依然突出;犯罪手段不断变异,骗保险种持续增加;犯罪主体职业化、团伙化趋势明显;隐性欺诈风险不断增多。
发布会还公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如某犯罪团伙通过故意碰撞出险328次,骗取高昂车衣保险理赔金900余万元。另一起案例中,犯罪团伙利用电商平台的漏洞,虚构退换货事实,对财险公司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李有祥表示,本次专项打击工作的结束只是下一阶段反保险欺诈工作的开始。保险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团伙型、职业化、跨区域重大保险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保险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此,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旨在建立“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工作体系。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工作办法》的落地见效,构建更加完善的工作体系,并突出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反欺诈领域的运用。同时,将专项打击的经验做法完善固化下来,包括丰富线索来源,建立反欺诈工作路径等。公安机关也将坚持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常态化打击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
针对保险机构可能以反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的问题,李有祥回应称,《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在收到理赔请求后,应及时作出处理,不得无故拖延或无理拒赔。接下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改变反欺诈工作过度依靠理赔审核的传统观念,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的各个环节,提升核保理赔质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李有祥倡议广大保险消费者增强反诈意识,主动远离欺诈行为。华列兵也提出了四点防范保险诈骗的建议: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机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图片链接保留未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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