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布新规,针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进行规范,明确重整要求,提出六大亮点,旨在化解上市公司债务风险,提高重整质效。

最高法与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重磅新规,针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进行规范。12月31日,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并配套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新规细化了案件管辖、申请主体、审查标准等内容,并新增了庭外重组与关联方破产、可转债处理等新内容。

新规体现了规范与发展并举的导向,明确了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得超过每十股转增十五股。每年实施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有十余家,新规将给市场明确预期,便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

新规呈现六大亮点:一是加强司法与监管协作,必要时启动会商机制,防止风险外溢、维护市场秩序;二是着眼于经营能力恢复,强调上市公司重整逻辑要回归到产业经营,实质性改善公司经营能力;三是明确上市公司重整预期,优化府院联动机制,明确不具备重整价值的具体情形;四是强化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保障债权人、投资者等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五是提出重整方案规范要求,明确资本公积转增比例和入股价格等限制;六是加强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明确执行完毕的标准、期限及相关责任后果。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是对近年来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审理情况的总结与梳理,意在化解上市公司债务风险,提高重整质效,响应市场呼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图片链接保留)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