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证监会修订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AI导读: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近日修订并印发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旨在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在证券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备案行为更加规范,并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申铖)近日,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修订并印发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旨在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在证券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备案行为更加规范。这一修订举措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证券服务领域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新修订的《备案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一条,内容涵盖了总则、备案要求、备案材料和方式、备案核验、公告和注销、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多个方面。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工作坚持从严监管、问题导向和协调贯通的原则,针对性地作出了多项监管安排。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备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二是界定了备案的范围,并对未备案执业行为进行了限制;三是加强了持续备案监管,确保备案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准确性;四是健全了备案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违规的机构将及时注销备案;五是建立了整改公告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
此外,为确保新老办法的平稳过渡,新修订的《备案办法》在附则中还对已备案的证券评估机构作出了一年的过渡期安排,以减轻行业调整压力,确保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此次修订的出台,对于提升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完)
(文章来源:新华社)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