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推广,迎来历史性政策机遇
AI导读: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自12月15日起在全国推广,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也同步扩大到全国。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金融产品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业内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迎来历史性政策机遇期。
深圳商报记者詹钰叶报道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四部门共同发布通知,宣布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其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同步惠及全国。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金融产品均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畴,同时,领取条件及相关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
本次制度扩围不仅体现在产品种类上,更体现在领取方式的优化上。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于2022年11月25日率先在36个城市(地区)启动试点。根据最新通知,自12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明确指出,在原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也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旨在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进入个人养老金市场。此外,通知还新增了多项个人养老金提前提取的情形,如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均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在参与便利性方面,通知也做出了多项优化。居民在购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时,不再需要录音、录像,而是依托电子社保卡建立个人养老金全链条服务体系。同时,领取渠道也更加多元化,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后,可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此外,通知还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角度出发,对相关机构和平台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作为重要入口的商业银行,需聚焦提升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的业务体验。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以满足不同参加人的投资需求。
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推广,我国个人养老金市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据业内最新数据显示,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我国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突破7000万户。按每年缴存额12000元计算,最高税率下一年可节约5400元个人所得税支出。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扩大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受惠人群范围,真正惠及国民;还能帮助国民培养养老投资意识和长期投资习惯,建立更加完善的养老投资体系;同时,通过提升养老金市场化运营的比例,引导养老金投向优质上市公司,有效分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
多家基金公司也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推广表示了积极看法。汇添富基金认为,这是深化养老金融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养老金发展史上的新里程碑。广发基金养老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个人养老规划变得越发重要。个人养老金制度旨在通过税收优惠鼓励居民增加个人养老储备,为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供补充,从而实现更高品质的养老生活。天弘基金则表示,个人养老金投资能满足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提高养老金储备水平,实现长期增值,并为退休生活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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