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
AI导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需按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政策调整旨在减轻房东负担,促进市场流通和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报记者韩昱
据财政部网站12月30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这是房地产领域一项关键政策调整。”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此次政策最显著的变化是增值税征收率的下调。过去,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如今调整为按3%计算,这一调整直接降低了房屋出售环节的税费成本。
严跃进分析称,此次政策调整具有诸多积极意义,比如可减轻房东负担,促进市场流通。同时,相关政策有利于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当房东出售旧房的成本降低后,他们更有能力和意愿将旧房出售,进而换购新房。这有利于推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升级与发展。此外,税费成本的降低也为买家带来积极影响,有助于间接降低买家的成本。
“通过降低二手房出售成本,能够促进二手房市场活跃。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又会带动新房市场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严跃进表示,这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循环机制的畅通和市场的向好发展。
《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该公告规定的可按该公告执行。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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