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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输配电价格监管四个办法进行修订,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8日。修订旨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确保电力价格监管科学合理,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记者8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输配电价格监管制度,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应对输配电价监管新形势,确保电力价格监管更加科学合理。

据悉,近年来,输配电价监管制度面临新形势新变化,主要是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对电网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计准则调整后企业成本核算方式发生变化等。为适应这些形势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企业、专家意见基础上,对四个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体现了电力价格监管的与时俱进。

修订部分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适应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新要求修订的内容,确保电力传输高效安全;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修订的内容,强化法律合规性;三是结合近年价格监管工作实践修订的内容,提升监管实效性;四是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同修订的内容,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此次修订是电力价格监管领域的重要举措。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9月8日至10月8日。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四个办法,确保电力价格监管制度更加完善,按程序出台实施。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