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楼市再现“负首付”购房现象
AI导读:
近期,重庆、深圳等地楼市再现“负首付”购房现象,涉嫌违规违法,增加购房者风险。多地已开展整顿规范工作,但仍未完全杜绝。专家提醒购房者应提高警惕,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
近期,楼市再现“负首付”购房现象,重庆、深圳等地尤为突出。房产中介声称,购房者购买特定房源,不仅无需支付首付款,甚至在银行放贷后还能获得一定金额的钱款。这一现象主要通过开发商垫资、虚构购房合同或二手房业主以低于银行评估价出售房屋等方式实现。
据房产中介及业内分析,能够“负首付”购买的房产不限于新房,部分二手房同样适用。开发商垫资和虚构购房合同是主要的实现途径,其中不排除二手房业主以低于银行评估价的价格出售房屋,造成买卖双方均认同的价值差异,从而实现“负首付”购房。
然而,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负首付”购房涉嫌违规违法,最终风险多由购房者承担,不仅增加购房成本,还可能面临被银行断贷、被监管部门处罚等风险,甚至“钱房两空”。
实际上,“低首付”“首付贷”等一直是各地楼市重点监管整顿的乱象,“负首付”也被多地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多地已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购房“零首付”、场外配资等被列入重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
尽管持续监管整顿,但“低首付”甚至“负首付”购房现象并未完全杜绝。广东惠州、深圳等地房协也于近期提出“买房负首付”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首付贷、返首付、零首付等违规销售行为。
记者走访发现,重庆市部分房产中介人员在社交平台公开表示有二手房源以及新房可“低首付”购买,其中提及的“首付款”日益降低,近期甚至出现“零首付”与“负首付”购房宣传。如“你买房,开发商付首付款,且再返一万,首付4万元返5万元月供”等营销文案。
业内分析指出,“负首付”购房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基于价值认同的差异,即银行对抵押物的评估价高于业主实际售价;另一种则是有意做高评估价,通过虚构购房合同做高合同价等方法实现。
专家提醒,“负首付”购房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还会加剧断供风险,进而影响金融系统链的正常运行。购房者应提高警惕,避免掉入营销陷阱,监管部门也应提高监管力度,及时干预整治相关乱象。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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