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法草案迎二审,将扩大生育保险覆盖
AI导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旭北京报道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备受关注的医疗保障法草案将迎来二审。
4月2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旭北京报道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备受关注的医疗保障法草案将迎来二审。
4月2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施春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医疗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基金风险管控等。
记者会现场张旭/摄
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施春风介绍,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医疗保障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经过近十个月的深入研究和调整,二次审议稿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后,拟对该草案作出六大方面修改。
一是确立多层次体系。二次审议稿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有关内容和要求,为多层次制度体系的完善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是落实“三医协同”。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医疗保障法草案进一步落实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相关改革要求,明确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三是推进省级统筹。施春风表示要进一步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要求,完善参保长效机制,缩小地区间的医保待遇差异。
四是明确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建账。这是本次修改中最受社会关注的亮点之一。医疗保障法草案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并着力推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五是加强基金风险管控。针对医保基金可持续性问题,医疗保障法草案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管控机制,构建中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六是明确法律适用衔接。做好医疗保障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确保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
在记者会提问环节,当被问及医疗保障法二审稿在加强基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重点时,施春风指出,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稳定、可持续运行,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有关方面意见,医疗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作了两方面修改完善。
“一是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管控机制,构建中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二是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管理规定等。”施春风说。
立法稳步提速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十四五”以来,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覆盖人口超过13亿,医保红利持续释放。
与医保事业快速发展的现状相比,法治保障相对滞后。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等分散性法律文件,多为框架性、方向性和授权性条款,在参保权利与义务、筹资机制、经办服务等方面缺乏统一法律依据,导致各地政策执行差异较大、制度衔接不够顺畅。
我国医疗保障立法经历了一个稳步提速的过程。2021年,国家医保局首次公布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2025年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医疗保障法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年6月24日,医疗保障法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章轲受国务院委托对医疗保障法草案作了说明。
施春风介绍,2025年6月27日至7月26日,医疗保障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共收到617人次提出的2562条意见,另外收到来信20封。社会公众主要就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优化医疗保障服务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北京朝阳、江苏海门、黑龙江海林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与调研、座谈,反馈当地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北京朝阳联系点协助下,我们还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组织了一场与参保人员代表和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座谈。”施春风表示,法工委对上述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部分意见予以采纳。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继续审议法律案15件、初次审议法律案19件。除医疗保障法之外,围绕加强和改善民生制度建设,本年度计划制定的法律还包括社会救助法、托育服务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等,同时将修改教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多部重要法律。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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