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标志着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正式启动。此举旨在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2025年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将进一步拓宽,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得到优化,助力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此举被视为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开展,将为保险资金提供更多元的投资选择,增强其投资组合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有效降低单一资产类别带来的风险。这对于提升保险资金的整体安全性和收益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详细规定了试点投资黄金的范围,涵盖了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多类黄金合约,包括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以及黄金租借业务。这些合约类型丰富,能够满足保险资金多样化的投资需求。
本次试点参与主体共包括10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公司的参与,将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指出,黄金作为一种避险资产,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的背景下,其投资价值愈发凸显。保险资金投资黄金,有助于提升投资组合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保险机构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通知》对参与试点机构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包括决策审批程序的规范化、合格岗位人员的配备、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以及投资比例的限制等。一家参与试点的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制度建立、人员配备和系统完善等工作需要较长时间准备,因此正式开展投资还需等待一段时间。
郭金龙认为,未来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风险评估模型等工具对黄金投资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同时,还应综合运用基本面分析、技术分析、情绪分析和量化分析等方法,深入研究全球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地缘政治等因素对黄金价格的影响,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投资比例要求方面,《通知》明确规定,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同时,对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和黄金询价掉期合约的投资比例也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试点工作的稳健进行。此外,试点保险公司借出黄金的规模也应纳入投资比例管理范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通知》得到有效实施。同时,将积极推动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健康发展,为保险业的持续繁荣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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