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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发布通报,中山证券员工谭睿违规操作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及可转债,累计亏损58.5万元,被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4.5万元罚款。

北京商报讯(记者郝彦)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一则针对中山证券员工的处罚通报。据悉,该员工谭睿自2007年7月起一直在中山证券工作,属于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通报指出,谭睿曾操作名为“姚某某”的华泰证券深圳科苑路百度国际大厦证券营业部账户(以下简称“‘姚某某’证券账户”)。该账户下设两个子账户,分别为2014年7月16日开立的普通账户和2015年4月8日开立的信用账户。在2014年8月8日至2023年12月11日期间,谭睿通过此账户持有并买卖了多只股票及可转债,然而操作结果并不理想,累计亏损高达58.5万元。截至调查结束,该账户仍持有“国电电力”、“ST联络”以及“兰卫医学”三只股票。

深圳证监局认为,谭睿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证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鉴于谭睿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深圳证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并考虑到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最终决定对谭睿作出处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4.5万元的罚款。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了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