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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就主板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优化市场规则,提升监管效能,强化股东权利保障,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7日电 近日,深交所正式向市场公开征求对主板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修订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市场规则,提升监管效能。

修订要点涵盖多个方面:首先,针对审计委员会,明确了其行使监事会职权的总体要求,详细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成员构成及议事规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其次,强化了对“关键少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义务要求,细化了忠实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并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际执行公司事务时需履行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外,还强化了股东权利保障,降低了临时提案的持股比例要求,优化了特定事项的表决权行使机制,提升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便利性。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方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根据新公司法的要求,对相关条款和表述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包括监事有关制度机制等。二是进一步压实了发行人的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惩戒力度。具体而言,将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并针对“一查即撤”的情形,增设了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以遏制恶意逃避监管的行为。

此次修订旨在通过完善市场规则,提升监管效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市场各方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并期待修订后的规则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投资者利益。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