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证协首次制定《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要求保荐机构全面细化持续督导工作,并提出多项针对性措施,包括成立专门督导小组、保留工作底稿、现场核查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券商渠道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近期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就此展开意见征集工作,要求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

与近期频繁修订的其他征求意见稿不同,此次《指引》为首次制定,且针对投行持续督导业务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规定,这在业内实属罕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深入采访与综合分析发现,这份文件针对当前投行持续督导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多项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一、在持续督导工作启动前,保荐机构需根据项目情况成立专门督导小组,至少配备两名保荐代表人,并明确各自职责;二、督导工作需留下完整清晰的工作底稿,底稿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年;三、保荐机构应至少每半年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四、若原保荐机构在保荐人变更前未能就上一财务会计期间出具持续督导定期报告,或未按规定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的,需继续完成未完成的督导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或意见;五、保荐机构还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经营重大变动、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行为、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