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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近日首次制定《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并向券商征求意见。该指引要求保荐机构成立专业项目组,撰写完整清晰的工作底稿,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进行审慎核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近日首次制定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简称《指引》),并向各券商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设定为2024年12月3日。此《指引》的出台标志着投行持续督导业务将迎来全面细化的规范。

与以往多为修订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此次《指引》为全新制定,针对性强,旨在解决投行持续督导中的痛点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深入采访与梳理,发现该《指引》内容详尽,堪称“对症下猛药”。

具体而言,《指引》要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必须根据项目情况成立专业项目组,至少配备2名保荐代表人,并明确分工。同时,持续督导过程中必须撰写完整清晰的工作底稿,且底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0年,以确保督导工作的可追溯性。

此外,《指引》还规定,保荐机构需至少每6个月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对于保荐人变更的情况,原保荐人需在变更前完成上一财务会计期间的持续督导定期报告,并就其持续督导期内相关督导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否则需按规定继续完成未完结的工作。

在核查内容上,《指引》要求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经营重大变动情况、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行为、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五大方面进行审慎核查,以全面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