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首发保荐业务持续督导指引
AI导读:
中证协首次制定《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对投行持续督导业务进行全面细化规范,要求保荐人成立专业督导项目组,撰写完整底稿,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近期首次制定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简称《指引》),并向各大券商下发征求意见,要求于2024年12月3日前完成反馈。
与以往多为修订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此次《指引》是对投行持续督导业务的首次全面细化规范,标志着行业监管的进一步加强。
记者通过深入采访与梳理发现,《指引》内容详尽且针对性强,旨在解决当前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具体而言,《指引》要求:
① 持续督导工作启动前,保荐人需根据项目情况成立专业督导项目组,至少配备2名保荐代表人,并明确各自职责;
② 督导过程中,必须撰写完整、清晰的工作底稿,且底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0年,以确保工作可追溯;
③ 保荐人需每6个月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④ 如原保荐人在保荐人变更前未就上一财务会计期间出具持续督导定期报告,或未按规定就持续督导期内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的,需继续完成未完结的督导工作,并出具相关核查报告或意见;
⑤ 保荐机构还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经营重大变动、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行为、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确保上市公司运营稳健、合规。
(本文信息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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