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已修复企业违法失信信息877.79万条,同比增长34.52%。信用体系作为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旨在监督其经营行为。信用修复是对企业的正向激励,有助于激发企业履约意愿。未来,将落实国常会部署,创新信用修复模式,构建灵活公平的信用体系。

  信用,是对个体或组织履行契约的能力以及可信度的综合评定。在市场经济中,信用如同真金白银,已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产。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修复企业违法失信信息877.79万条,同比增长34.52%,此举将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当前,我国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它如同一面棱镜,既能反映企业自身健康状态,又能帮助企业判断合作伙伴的品质。作为履约能力的重要体现,信用良好的企业在吸引合作伙伴、获取资金支持、争取谈判优势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相反,失信企业常因信用问题而在经营发展中受到束缚,缺乏竞争力。

  信用体系是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并非旨在让企业“社死”,而是希望通过监督其经营行为,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那么,为何要对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呢?

  首先,在实际经营中,企业履约面临复杂的客观条件,部分企业的信用瑕疵可能“情有可原”。同时,信用评价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不一定能准确反映企业的最新状况。例如,有些企业因不可抗力未能履约,并无主观恶意;有些企业在困难时期失信,但在经营恢复后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但过往的信用记录仍如一道疤痕,影响企业形象。

  其次,信用修复是对企业的正向激励。事物发展呈波浪式前进,信用评估也不应是一成不变的。修复企业信用有助于激发企业履约意愿,促使企业及时纠正错误,推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然而,信用修复并非随意进行,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行政处罚信息修复,需纠正违法行为,并满足期限、公示等要求;纳税信用失信信息修复也有明确规定。此外,国家还设定了不得修复的情形。

  设置修复条件既是对信用评价体系的负责,也是对其他经营主体的保护。如果信用可以随意修复,将损害其公信力;同时,也是对市场秩序的一种破坏。

  近年来,我国信用修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企业活力不断增强。随着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的上线,办事效率提高,时间成本降低,有效解决了重复修复、效率偏低等问题。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未来,我们将落实国常会部署,在数据共享、规则统一、区域协同等方面努力创新信用修复模式,既保证监督力度,又体现修复温度,构建一个宽严相济、灵活公平的信用体系,让信用更好地守护市场秩序,推动企业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