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解读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制度
AI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介绍,人民法院通过推行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宽限期及单次解禁机制,使执行工作更加人性化。同时,根据被执行人失信行为严重程度给予不同期限惩戒,助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
今天(10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2025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第三场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制度,结合宽限期及单次解禁机制,使执行工作更加人性化、有序且充满温情。
人民法院坚持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期限的惩戒。对于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助力其信用修复。
同时,推行失信惩戒宽限期、单次解禁等制度。对于拟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充分释明后果,并根据案情给予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考虑到失信被执行人在特殊情况下有乘坐飞机、高铁的需求,如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将暂时解除限制。
人民法院在惩戒失信的同时,也褒奖诚信。一些被执行人虽面临经营困难,但仍积极履行义务,展现了诚实守信的品质。为此,人民法院采取“活封活扣”等善意文明执行举措,帮助这些“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走出困境。(央视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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