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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提出新要求,包括电商需建立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总局将向电商平台推送召回信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境内召回责任主体等。

  新华财经北京6月13日电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主要针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提出了全新的监管要求。

  《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设定了多项新要求,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建立并健全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收集和有效处理。市场监管总局将常态化向电商平台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进一步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召回信息后的具体义务,要求生产者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商品条码信息,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在境内的召回责任主体。此外,《公告》还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电商平台参与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以加强监管力度。

  此次《公告》的发布,不仅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消费品召回中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将召回监管工作从线下拓展到了线上,实现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安全的消费环境。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