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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四方面重要举措和一项保障措施,旨在通过教育、科技、人才领域机制改革及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等举措,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

据中国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6月1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一个总体要求、四方面重要举措、一项保障措施”。

一个总体要求,即明确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机制改革、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粤港澳合作拓展及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方面先行探索,在更高层次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四方面重要举措包括:一是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产学研协同融合。二是通过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机制,创新支持新兴产业,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三是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优化货物贸易结构,提升服务贸易水平,完善人员流动配套机制。四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提高民生保障服务水平,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机制,深化司法改革。

一项保障措施,即强调党的领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地,推广试点经验。

未来,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及广东省紧密合作,全力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意见》的落地实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