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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严打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严查处此类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6月10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总局组织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一系列宣称“减肥”功能的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发现犯罪分子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了比沙可啶新型衍生物。为满足办案工作需要,总局认定了执法检验方法,并组织专家出具了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总局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下发了《食品中比沙可啶环丙甲酰替代物的执法检验方法》、《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等文件。检验检测机构可依据这些文件对涉案食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将作为案件定性和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同时,认定意见也将作为同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佐证材料。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近年来,宣称“减肥”功能的食品非法添加案件激增,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此类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此通知,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