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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等责任,旨在规范行业,促进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

新华财经北京6月10日电 为加强直播电商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并于今日(10日)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分为七章五十七条,涵盖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其中,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如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等,并强调了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办法》也规定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及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服务。

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提出了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等措施,并规定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反馈完善《办法》,尽快出台实施,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

此次《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直播电商行业,促进健康发展,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更安全的交易环境。(关键词: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平台责任、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