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促法正式实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AI导读: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民营经济的法律主体地位,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法律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保障公平竞争,解决融资难问题,构建全链条法治护航体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其中,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民营经济的法律主体地位,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促法共9章78条,明确规定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完善了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机制,把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保障了公平竞争。
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是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的重要力量。在公平竞争的赛道上,民营企业需以法治思维重构经营逻辑,合规经营。为此,《中国经营报》“财说法”栏目邀请专家共探民促法的实施对民营企业的现实意义。
多重突破,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民促法的出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概念界定、法律地位确认、发展规范等方面实现多重突破与创新,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法律首次明确“民营经济组织”概念,确立其平等地位,释放发展活力。
民促法第14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支持其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承担重大技术任务。
直面问题,构建全链条法治护航体系
民促法经过深入调研修订,凸显工商联作用,成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平台。法律秉持公平竞争原则,打破行业壁垒,拓展市场空间。在融资领域,支持民营经济,盘活资产,提升再投资能力,解决融资难问题。
民促法要求多类主体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调动社会资源,保障公平竞争、维护权益、激发活力。地方性法规与新法相辅相成,形成联动格局。
民促法以系统性制度创新,打破原有民营经济权益保护条款分散的格局,实现从被动维权到主动保障的跨越,构建起全链条法治保障体系。
针对民营经济主体特点,民促法强化对企业“软实力”的保护,完善侵权救济机制,通过信用修复制度化解经营危机。
政企协同,解决长期痛点
民促法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通过政企协同、金融创新、司法保障等举措注入发展动能。例如,打造“服务型”工商联,强化民营企业家法治意识,推动行业协同创新与合同建设。
在担保方式上,支持新型担保方式缓解无足额抵押物难题。针对“非主观违法”现象,法律倡导柔性执行措施,提供容错空间与司法支撑。
民促法为民营经济在公平竞争、投融资、科技创新等领域筑牢制度保障。科技创新条款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刚性约束,营造法治环境
民促法通过规范公权力行使,为民营经济组织及参与者筑牢合法权益“防护网”。明确禁止利用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严禁违规异地执法,提供明确标尺。
为确保法律落实,需全面排查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清理公平竞争门槛、壁垒等违法做法。出台配套规定,明确操作流程与责任主体。
民促法为民营经济组织遭遇侵权提供系统救济路径与责任认定依据。针对网络名誉侵权,法律以创新制度设计破解维权困境,降低维权成本、提升侵权代价。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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