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市面上“儿童食品”琳琅满目,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尚无明确定义。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除婴幼儿食品外,3岁以上儿童食品无专门强制性标准。新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7年实施,规范“儿童食品”市场。

  儿童食用油、儿童饼干、儿童水饺……市面上,标注或通过包装设计与儿童相关的食品,大多分量更小、包装更萌、价格更高。这些产品吸引了众多家长的目光,他们认为“儿童食品”更安全、更健康、更适合孩子。

  例如,在北京市朝阳区华联常营购物中心,市民周雅经常为女儿在儿童零食店选购食品。尽管这些“儿童食品”价格较高,但愿意为其买单的家长并不在少数。

  然而,什么是“儿童食品”?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并没有明确定义。市面上所谓的“儿童食品”,大多只是印有卡通形象、宣称含有更多营养素,但实际上与普通食品并无太大差异。更有甚者,一些“儿童奶酪”等产品还添加了更多的食品添加剂。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仅对0—3岁婴幼儿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制定了食品安全标准,对于3岁以上儿童的食品,没有专门的强制性标准,主要执行的是普通食品标准。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已考虑到儿童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需求。

  面对琳琅满目的“儿童食品”,家长们也需保持理性。例如,一些家长偏好选择“0蔗糖”的“儿童食品”,但实际上这些产品可能含有其他代糖成分,甜味依然强烈。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提醒,选择食品时需要结合配料表和产品特性来分析。

  此外,广告法并未针对“儿童食品”设置专门法律条款,市场上一些商家利用“儿童食品”概念进行炒作,销售配料不科学、不利于儿童成长发育的产品。为此,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正逐步加强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没有相关依据的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该办法将于2027年正式实施。

  规范“儿童食品”市场,还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有专家建议,可以探索使用专门标志或文字对“儿童食品”进行明确标示,并建立统一的“儿童食品”专用标识系统,让消费者更放心。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