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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办一起医药领域重大典型垄断案件,罚没款合计3.62亿元,对涉案个人及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彰显国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决心。

  中新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刘亮)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3日公布,其指导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成功查办一起医药领域重大典型垄断案件,罚没款合计高达3.62亿元人民币,并对涉案个人及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举彰显了国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决心。

  近期,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定管辖,依法对自然人郭某某及其组织的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达成并实施的价格垄断协议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该案正式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自2021年11月起,郭某某通过多种方式与企业相关人员串通,共同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并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协同涨价的口头协议。此后,4家企业同步停止供货,导致市场供应紧张,进而按照协议大幅提价。从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原料药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飙升至1.3万元,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郭某某处以顶格罚款500万元,对4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总额达3.55亿元。同时,对4名负有个人责任的企业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将继续加大对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坚持从严从重处理,依法严惩垄断行为,有力维护医药领域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关键词:反垄断、医药领域、市场监管、价格垄断)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