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发布,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AI导读: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整合了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拓展了评价范围,优化了评价指标,并完善了信用修复标准,旨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中新社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赵建华刘育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30日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详细规定了纳税缴费信用的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应用等内容,为税务管理提供了全新框架。
近年来,纳税信用在企业的无形资产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办法》对2014年以来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整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信用管理体系。
据悉,《办法》不仅涵盖了缴费事项,还拓展了评价范围,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事项纳入信用评价,通过综合考虑经营主体评价年度内的申报和缴费情况,全面反映其信用状况。
在评价指标方面,《办法》进行了优化,并预留了容错空间。例如,优化了起评分规则,为应当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多的信用宽容。
此外,《办法》还完善了信用修复标准,鼓励经营主体主动遵从。通过加大轻微失信行为的修复力度、建立欠税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以及细化直接判为D级的指标修复条件,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以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纳税缴费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发布《办法》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的具体行动,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具有深远意义。”(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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