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经营异常名录“不留痕”政策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不再公示相关信息,已停止公示4842.47万条信息,涉及2551.24万户经营主体。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已施行,此举提升了信用修复效率,为市场营造公平公正环境,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对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将不再公示其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实现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的“不留痕”政策。
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累计停止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4842.47万条,涉及经营主体2551.24万户,其中企业占比501.53万户、个体工商户占比2013.4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比36.24万户。这一举措有效减轻了企业的信用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经营主体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并通过审核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即刻停止公示其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此举不仅积极回应了经营主体的关切,还提升了信用修复的效率,为市场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专家表示,这一政策将进一步提振市场发展信心,助力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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