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优化税务信用建设
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新规加大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完善信用修复标准,旨在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数量稳步增长。
5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详细规定了纳税缴费信用的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应用等内容,旨在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规加大轻微失信修复力度,记者注意到,《办法》及其附件进一步完善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如建立欠税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允许其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这一举措旨在包容企业经营中的偶发过失,激发企业提升合规管理的积极性。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新规针对轻微失信行为加大修复力度,如疏忽、过失等造成的失信行为,鼓励企业尽早纠正。这种导向体现了对企业经营中偶发过失的包容,也激发了企业提升合规管理的积极性。
拓展评价范围,融入缴费事项
近年来,良好的纳税信用逐渐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税务部门已连续11年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办法》整合了以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事项纳入信用评价,更加全面地反映经营主体信用状况。此举旨在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施正文认为,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事项纳入信用评价,能够更全面、综合、准确地评价市场主体的整体信用状况,既反映纳税信用,也涵盖缴费信用。未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深化发展,纳入信用管理的主体范围有望进一步向自然人等群体延伸。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比2023年增加378万户,其中纳税信用最高等级A级纳税人近335万户,比2023年增加45.6万户,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纠错
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办法》明确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的具体情形及标准,加大了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如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鼓励企业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施正文指出,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信誉、经营能力等影响深远。科学合理的修复机制能够鼓励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升信用管理的实际效能。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认为,此次发布《办法》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更好为经营主体提供纳税缴费信用的查询和提示提醒服务。第一次适用《办法》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将在2026年4月发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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