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新规加大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鼓励企业尽早纠正失信行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数量稳步增长。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详细规定了纳税缴费信用的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确定及应用等内容,旨在进一步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

  记者注意到,《办法》及其附件对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进行了完善,加大了轻微失信行为的修复力度,建立了欠税指标渐次修复机制,并新增了“整体守信修复”情形,细化了直接判为D级的指标修复条件。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新规针对轻微失信行为加大了修复力度,鼓励企业尽早纠正失信行为。这种导向既体现了对企业经营中偶发过失的包容,也激发了企业提升合规管理的积极性。

  促进合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

  良好的纳税信用逐渐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融入企业发展链条。税务部门已连续11年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办法》整合了以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聚焦经营主体反映的热点诉求,旨在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法》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事项纳入信用评价,结合经营主体评价年度内按期申报和缴费情况,综合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全面反映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施正文指出,《办法》更全面、综合、准确地评价市场主体的整体信用状况,涵盖纳税和缴费信用。未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深化发展,纳入信用管理的主体范围有望进一步向自然人等群体延伸。

  新规强化信用修复,鼓励诚信纳税

  为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符合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可进行修复。附件6详细列出了信用修复的具体情形及标准,加大了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认为,《办法》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比2023年增加378万户,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