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改革首季运行平稳,节水效果显著
AI导读:
2025年一季度,水资源税改革首季征期运行平稳,全国共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新试点地区水资源税申报户数增加,居民和企业节约用水意识增强。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协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2025年一季度,是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后首个完整的季度征期。《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水资源税首季征期运行平稳,社会舆论反响较好,改革效应初步显现。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全国共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其中新试点的21个省份收入43.5亿元,剔除水力发电季节性因素和农业用水按年申报因素,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16.4%。这一增长体现了水资源税改革在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方面的积极作用。
新试点地区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到8.7万户,较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加1.3万户,增幅18%;新试点地区0.35万户此前无证取水的纳税人完成申报,其中0.27万户纳税人主动申领取水许可证。这一变化表明,水资源税改革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的合规意识和节水意识。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2025年一季度,在基本没有增加终端正常生活生产用水负担的同时,增强了居民和企业节约用水意识,社会反映良好。这得益于水资源税改革在平衡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保护方面的努力。
近年来,我国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严重。国家税务总局对此表示,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水资源税设置地下水税额标准高于地表水,促进企业合理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取用地下水。这一措施有效推动了企业节水减排。
同时,对耗水量大且浪费现象严重的高尔夫球场、滑雪场、洗车、洗浴等特种取用水设置比其他行业更高的税额标准,倒逼节约用水。这一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季征期新试点地区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量分别较去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据悉,2024年10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2月1日正式开征。《办法》规定,水资源税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次申报缴纳。按月申报的企业,需要在每月1日—15日期间申报缴纳水资源税。这一规定为水资源税的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财政、水利部门的协作,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这一表态彰显了税务部门在推动水资源税改革方面的决心和行动。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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