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平衡力度与温度
AI导读:
5月22日,国新办就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行发布会,多地探索柔性执法方式,优化执法理念。同时强调严格依法依规,确保监管到位。行政执法应体现平等保护原则,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据中国网,5月22日,国新办就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会上表示,当前多地正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优化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实践中,上海出台了《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细化了轻微违法不予立案的程序;深圳龙华区则建立了“柔性执法”机制,为自查自纠的轻微违法企业开辟了免罚清单绿色通道,这些探索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然而,有人担忧柔性执法可能导致监管缺失,对此我们态度明确: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提法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需在法律框架内,根据具体事实和情节,按照包容审慎原则执行。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应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严格依法平等适用,不能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规范执法并非越宽越好,更不是不执法,而是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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