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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强调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提升使用效率,主要在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性、效率及中介机构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了强化。

5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该规则在内部体系中由监管指引层级提升至基础规则层级,旨在严格募集资金监管,强调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提升使用效率,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总体来看,修订内容主要在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性、效率及中介机构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了强化。规则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明确超募资金最终用途,并严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同时,对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和使用进度缓慢的情况将进行从严监管。

在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方面,规则要求规范现金管理行为,明确了产品期限,并对资金账户实施更严格的监管。上市公司需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推动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规则便利了上市公司置换资金,并明确了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时的重新评估论证要求,引导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此外,规则还强调了中介机构的履职尽责,要求保荐机构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较大变化时发表意见,并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这有助于促进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