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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发展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多种方式更新改造低效用地,优化地价计收规则,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办、国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旨在利用存量低效用地,提升城市功能。意见明确支持将此类用地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发展产业及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除特定情况外,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用地决定书规定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擅自转让的情形,均鼓励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按程序自行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多种方式更新改造低效用地。同时,政策还提出优化地价计收规则,并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以完善城市更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这一举措将为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通过合理利用低效用地,城市更新行动将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