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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统计调查显示,第一季度全国881户广告业头部企事业单位实现广告业务收入3435.3亿元,同比增长11.3%。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占广告发布收入总量的81.7%,广告业在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5月9日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全国881户广告业头部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统计调查。数据显示,第一季度这些单位共实现广告业务收入3435.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1.3%,我国广告业持续保持较快增速,实现了良好的开局。

  在第一季度,头部企事业单位的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达到了1886.2亿元,同比增长14.6%,这一数字占据了广告发布收入总量的81.7%。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增速不仅高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也高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凸显了广告业在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作用。

  从单个企业来看,第一季度头部企事业单位平均每户广告业务收入为3.9亿元,同比增加近0.4亿元。人均创造广告营收达到351.1万元,同比增加44.5万元。在调查的企事业单位中,半数以上实现了广告业务收入的正增长,其中平台企业的广告业务增长尤为迅速。值得一提的是,头部企业的广告业务利润状况良好,同比增长了14.6%。

  地域分布上,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六省市的广告业表现尤为突出。这六个省市的头部企事业单位共有669户,占全国总量的75.9%;第一季度广告业务收入合计达到2874.1亿元,占全国总量的83.7%,比上年同期还提高了1.1个百分点。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