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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情况。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表示,将实施“一业一策”支持民营企业,已设立74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同时,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及下一步计划。

5月8日,国新办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探讨金融如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指出,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民营企业,将实施“一业一策”,立足行业产业特点,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性的金融服务。

目前,已经设立了74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专门支持投资科技创新企业。丛林强调,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促进投融资结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优化相关政策,助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同时,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专项担保,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

在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的外贸、消费领域,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小微融资协调机制,优先对接外贸企业融资,通过短期出口信用险支持出口贸易,创新“跨境电商保”模式,支持外贸新业态。同时,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消费服务业的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此外,丛林还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投资融资促进的规定,并表示将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协同创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到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从监管引导、政策激励、机制推动、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持续发力,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精准施策。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