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加强老字号保护与传承
AI导读:
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北京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老字号品牌创立50年以上,具备鲜明地域文化特征,企业需依法设立,拥有老字号字号或商标所有权,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以上,实施动态管理,需定期报送经营情况。
北京商报讯(记者王维祎)5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市商务局网站发布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保护和促进北京老字号的发展。
该办法强调,北京老字号品牌需创立50年(含)以上,具备中华民族特色及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为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并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
北京老字号企业需在北京市内依法设立,拥有与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注册商标所有权/使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企业主营业务需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或品牌创立时间50年前,近年恢复经营的,也需满足条件。企业应具备良好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创新能力。
此外,企业需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北京老字号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名称或商标变化时,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申报方面,北京老字号企业需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经营情况,1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上市公司可在财报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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