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财政部、证监会联合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系统性重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生态,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优化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形成市场化筛选格局。

  近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系统性重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生态,加强行业监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迎来新变革。

  2020年起实施的《证券法》第160条明确规定,除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外,其他证券服务业务采取备案制。2020年7月,财政部、证监会印发《办法》,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由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此次《办法》修订主要包含:完善备案要求,加强对执业质量的关注引导;完善管理闭环,增加注销、整改等管理流程,实现全流程监管;加强同《注册会计师法》等的衔接协调,修改完善备案信息填报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第八条规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内部一体化管理规范”等六方面要求,第九条规定首次备案需提交“内部一体化管理制度及运行情况的具体说明”等材料。对比2020年《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此次《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更高要求,旨在提升行业门槛,优化市场秩序。

  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在备案实操中,对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备案可考虑采用事前备案流程,以提高行业准入标准,维护市场秩序。事实上,《证券法》并未明确规定证券服务行业的备案性质,事后备案导致行业良莠不齐,增加了监管成本,降低了审计业务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首次备案进入市场竞争后,监管部门需通过动态管理完善监管闭环,推动事务所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修订后的《办法》通过重大事项备案、年度备案、整改注销等制度,形成“备案—核验—跟踪—退出”的全周期监管链条,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给予整改期或注销备案,推动行业形成市场化筛选格局。

  此外,各有关部门还需强化监管协同,实现财政部备案平台与证监会备案系统数据对接,进一步打通外部数据库,构建会计师事务所“全景画像”。通过语义分析技术自动抓取涉诉信息,提高核验效率和准确度,对备案造假机构实施跨市场惩戒。

  总之,此次《办法》修订不仅升级了监管规则,更重构了行业价值逻辑。会计师事务所需将监管压力转化为治理能力升级的动力,以赢得未来。监管部门应坚持严格监管,让备案制成为驱逐劣币、培育优质机构的制度筛网,推动形成健康、透明的执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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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