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行政处罚办法》,涵盖十章一百条,旨在优化行政处罚执法方式,提高金融监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颜)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4月30日发布的信息,为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行政处罚执法方式,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推动行政处罚工作高质量开展,该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涵盖总则、管辖、立案与调查、取证、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计一百条。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修订主要考虑了两方面:一是与行政处罚法的新规定相衔接,细化行政处罚相关事项,如完善行政处罚种类、决策流程、管辖及外部协同、调查取证、权利救济等;二是回应金融监管实践的新要求,聚焦执法难点,作出明确规定,如扩展行政处罚对象、增设中止办理和销案程序等。

  据悉,《办法》在文件名称、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均有调整。文件名称由《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适用范围上,随着金融监管机构改革,金融监管总局执法对象新增金融控股公司,处罚对象从银行保险机构扩展至所有金融机构。

  在具体内容上,《办法》一是完善了行政处罚决策和流程,增加了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决策规定;二是优化了行政处罚管辖及协同机制,明确了总局及派出机构的分工;三是完善了调查取证及权利救济规则;四是强化了执法监督和数字化建设,要求建立跟踪评价机制。

  金融监管总局指出,《办法》的修订实施,将提升金融监管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引导金融机构形成正确预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