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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就《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提出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实行投资比例及限额管理,助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

国家发改委近日就《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就业技能提升培训设施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出,对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直接投资模式,并实行投资比例及限额管理。根据不同地区,原则上按照东、中、西、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50%、70%、80%、80%的比例支持(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西藏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县项目最高可在限额内全额支持。省级、市级、县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的支持上限分别为1亿元、7000万元、3000万元。改扩建项目的资金支持上限为同级别新建项目的5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举旨在提升就业技能,促进教育强国战略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成为关键驱动因素。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