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AI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的认定标准,并发布9件典型案例。旨在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4月2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当日共同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这一举措旨在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解释》共31条,分为五部分详细阐述。第一部分明确了商标犯罪的认定标准,如“同一种商品、服务”“相同商标”“注册商标标识”等,并新增了假冒服务注册商标等商标犯罪的入罪标准。第二部分规定了假冒专利罪的具体情形及入罪标准,适当降低了入罪门槛。第三部分对著作权犯罪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等。第四部分明确了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标准,如“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并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则。第五部分则规定了知识产权犯罪的共性问题,包括共同犯罪、从重从轻处罚、罚金适用等。
陶凯元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将配套发布9件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这些案例的办理体现了《解释》的精神,有助于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法律。
陶凯元表示,未来将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解释》的公布施行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和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促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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