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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表示,我国高放废物深地质处置研究已进入地下实验室建设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核电厂运行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将分类处理,确保安全无害。龙和处置场已建成,可满足上百台核电机组百年废物处置需求。

  南都讯记者王玮发自北京 4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刘璐表示,我国高放废物深地质处置研究进入地下实验室建设阶段,生态环境部对高放废物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刘璐指出,核设施运行中会产生放射性废物,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其中,气体和液体废物需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固体废物则按放射性水平分类处理。目前我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90%以上为低水平放射性废物。

  刘璐介绍,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以安全为目标、处置为核心,实行最小化政策,建立了完善的监管制度。包括严格执行放射性达标排放要求,确保固体废物最终处置安全;建立贮存、处理、处置许可制度,确保相关单位人员资质;开展全生命周期监督检查,确保合规操作。

  每台百万千瓦机组每年产生不超过50立方米低放固体废物,贮存后送往集中处置场永久处置。2022年前,因缺乏专门处置场,废物只能厂内暂存。后党中央、国务院重视,问题得解。2021年4月,龙和处置场获建造许可证,2022年7月建成并取得运行许可证,规划容量百万立方米,可满足上百台核电机组百年废物处置需求。

  龙和处置场位于西北戈壁滩,采用钢筋混凝土半地下结构,填充水泥砂浆并覆盖厚层,确保废物长期隔离。目前正接收核电厂低放废物,环境监测显示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关于高放废物,刘璐表示,主要存在于乏燃料中。乏燃料冷却后贮存,再后处理提取有用核材料,剩余高放废物深地质处置。我国核燃料循环政策严格,高放废物各环节安全要求极高,生态环境部全过程监管,确保长期安全,不增加后代负担。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