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强核电站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确保长期安全
AI导读:
生态环境部表示,我国正在加强核电站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包括高放废物的深地质处置研究。建立了完善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废物的长期安全性。同时,核电事业持续发展,机组数量居全球首位,安全业绩保持领先。
“我国正在开展商用后处理厂的论证,高放废物深地质处置研究也已进入地下实验室的建设阶段。”生态环境部4月23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刘璐表示,核电站运行产生的高水平放射性物质从产生到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都有极其严格的安全要求,生态环境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高放废物的长期安全性,直至未来处置设施关闭后仍进行安全监护,绝不给子孙后代增添负担。
刘璐在答记者问时介绍,核设施正常运行时不可避免会产生放射性废物,这些废物按形态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其中气体和液体废物需经处理达标后才可排放,固体废物则按放射性水平分类处理、处置。目前我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90%以上为低水平放射性废物。
生态环境部已建立完善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制度:一是气体和液体废物需严格执行放射性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要实现最终处置,确保永久安全;二是建立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的许可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单位和人员具备相应能力和水平;三是对放射性废物管理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督检查,确保营运单位按规定从事相关活动。
刘璐指出,在严格监管下,每台百万千瓦机组每年产生的低放固体废物不超过50立方米,这些废物将在核电现场贮存一段时间后,送往集中处置场永久处置。2022年前,因缺乏专门处置场,核电厂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只能在厂内暂存。现该问题已得到解决,龙和处置场已获建造和运行许可证,规划容量足够满足上百台核电机组运行百年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需求。
龙和处置场位于西北戈壁滩,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的半地下单元结构,确保废物与人类生活环境长期隔离。目前,龙和处置场正接收来自核电厂的低放废物,环境监测显示,处置场周围环境状况与接收废物前无明显差别。
至于高放废物,主要存在于乏燃料中。乏燃料从反应堆卸出后,先在乏燃料水池中冷却数年,再送往干式贮存设施长期贮存。我国实施闭式核燃料循环政策,乏燃料需经后处理提取有用核材料后,剩余高放废物才进行深地质永久性处置。
刘璐表示,我国核电站运行年限不长,平均年龄不到10岁,各机组均配套建设有乏燃料水池,部分核电基地已建成多个干式贮存设施,满足贮存需求。
在同一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侯英东介绍,我国大陆地区已颁发运行许可证的核电机组58台,建造许可证31台,核准待建机组13台,总数达102台,装机容量1.13亿千瓦,居全球首位。我国核电事业起步较晚,但吸收了国际经验,机组设计先进成熟,具备后发优势。新建机组均采用三代及以上技术,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核电核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实施全链条质量控制和有效管理。
我国核电机组已安全运行600多堆年,业绩指标保持全球领先。根据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数据,我国核电机组82.18%达到优秀值,84.79%达到先进值,92.07%达到中值,在建机组建造质量整体受控。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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