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出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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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监管质效。
新华财经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张斯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印发了《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坚守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管质效等方面,提出十六条意见措施,旨在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
业内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压舱石”,肩负着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和风险隔离的重要职责。《指导意见》的出台,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业转型升级、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及服务实体经济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不良资产处置
《指导意见》强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聚焦特色功能,加速培育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特别是在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化解中发挥作用,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存量风险资产处置,严控增量业务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文件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回归主责主业,专注于不良资产的收购和处置,为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等高风险领域提供稳健支持。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曾刚认为,此举既能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防火墙”和“安全阀”作用,也有助于优化资产配置、促进不良资产市场健康发展。
明确展业红线,完善公司治理
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和供给侧改革深入,金融体系面临的不良资产风险依然存在。部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偏离主业、过度多元化、风险管控不足等问题,对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挑战。
《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要求强化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同时,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划定了展业红线,如禁止为金融机构利用结构化交易违规掩盖不良、美化报表等提供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强化公司治理和完善内控合规机制,通过提高治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防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成为风险源,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监管制度建设体系。《指导意见》是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后,再次发布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文件。
《指导意见》要求提升监管质效,健全穿透性、持续性监管机制,加大现场检查和问责力度。监管部门的角色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转变,有利于推动监管规则和技术整体进步。
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和各项政策、监管措施的落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在金融风险防控、经济结构转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和“推进器”。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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