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一季度,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由上涨转为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3.0%,工业品价格上涨0.3%。黑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名中位列第21位。核心CPI上涨0.5%,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呈现“五涨两降一持平”态势。

据“黑龙江调查”,一季度,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由上年四季度的上涨0.1%转为下降,降幅达0.3%。食品价格下降3.0%,工业品价格上涨0.3%,服务价格上涨0.2%。这一变化显示了黑龙江省消费市场的动态调整。

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0.2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中位列第21位,与河北省、辽宁省并列。在东北三省中,黑龙江省与辽宁省并列,高于吉林省0.4个百分点。各月走势与全国趋同,但均低于全国平均。

具体来看,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上涨0.5%,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3个百分点,涨幅有所收窄。各月核心CPI均高于CPI,显示出消费结构的变化。

1月份,受春节及冰雪旅游旺季影响,食品、飞机票、旅行社收费等价格上涨,拉动CPI环比上涨0.8%;2月份,受节后消费活力减弱影响,食品及在外住宿价格下降,但飞机票及旅行社收费继续上涨,CPI环比持平;3月份市场供应稳定,食品及服务价格回落,CPI环比下降0.8%。

此外,国际黄金价格持续走高带动金饰品价格大幅上涨,衣着、教育、文化娱乐等价格上行。春节错月导致食品、交通费等价格下降,家用器具及交通工具等商品价格也明显下降。3月份,由于基期价格相对高位,CPI同比下降0.4%,降幅收窄。

一季度,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类、衣着类、教育文化娱乐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共同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0个百分点;而食品烟酒类和交通通信类价格下降,负向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约0.84个百分点;医疗保健类价格保持稳定。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