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月施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等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吃得饱更要吃得好,食品安全一直是老百姓最基本乃至最重要的关切。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自2022年9月旧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颁布以来,已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但部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仍存在不足,对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截至去年9月底,全国已有309万多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了110多万食品安全总监和960多万食品安全员。
食品安全不仅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更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对社会的认同感。新版《规定》明确了食品安全总监应由企业管理层人员担任,并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培训时间、监督抽考方式等作出明确要求,以确保各责任人更好履行职责,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机制的完善为压实企业责任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关键在于企业的实际执行。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法规、标准、专业知识培训及考核,提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履职能力。同时,需结合已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并记录存档,确保风险隐患可追溯、可整改。
只有全链条、各环节共同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才能让百姓吃得放心、安心、舒心。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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