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期多个互联网平台出现关于数字人民币的谣言,包括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和招募推广员等信息。记者核实后确认上述信息均系谣言,并揭示了不法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实施的四大诈骗陷阱。

  “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招募数字人民币推广员”系谣言。近期,多个互联网平台流传“上海即将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招募数字人民币推广员”等不实信息。经记者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核实,上述信息纯属谣言。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不法分子在网络上散布“数字人民币银行即将挂牌”的虚假消息,并打着“有偿招募推广”的幌子,通过组建聊天群组、举办线上线下会议等手段对公众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公众提供个人信息和资产数据、拉拢他人加入,并以“兑换数字人民币返还2%~5%补贴”为诱饵,诱使公众从不法分子处“兑换”数字人民币,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形式,不存在炒作空间,更不会通过鼓吹高额佣金或炒币高回报等手段诱骗用户泄露敏感信息或参与传销。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一般通过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服务主体以及政务平台、主要电商平台和线下门店等合法渠道领取。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特别提醒公众,务必警惕以下“四个陷阱”。

  陷阱一:假冒试点活动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假冒试点活动,通过非正规渠道(如非试点地区政务平台、非商业银行、非主要电商平台)向公众发送“数字人民币试点发行,预约登记领取体验金”的短信,并附上诈骗网址链接。一旦点击,公众可能会被诱导填写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甚至被诱导下载仿冒的数字人民币App或向银行卡内存入更多资金,随后资金会被迅速转走。

  陷阱二:“数字人民币投资交易获取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以数字人民币名义设立虚假的“数字货币投资平台”“数字货币交易所”或“共同富裕红利版”项目,声称可以投资获取高额回报,诱骗公众参与。一旦投资者投入资金,诈骗分子就会携款潜逃。

  陷阱三:“数字人民币推广有偿招募”。不法分子假借推广数字人民币之名,以高额回报、兑换贴息为诱饵,通过发展下线、层级分佣等方式构建传销诈骗网络。一旦受害者加入,不仅可能损失资金,还可能陷入更深的诈骗陷阱。

  陷阱四:“权威机构来电”。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政府机构、银行或大型电商平台客服人员,利用“查案”、“修复征信”、“退款”等话术骗取信任,以“账户冻结”、“影响征信”等为由施加心理压力,诱使用户点击虚假链接或下载仿冒APP,填写个人敏感信息或进行转账,从而造成资金损失。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