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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明确高危行业应投保安责险,提高保障额度,扩大保障范围,优化理赔服务,增加事故预防服务章节,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本报北京4月4日电 (记者屈信明、刘温馨)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高质量发展,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应当投保安责险的行业、领域范围,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单位。

  实施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对本行业、领域的安责险投保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有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安责险在高危行业、领域的全覆盖,从而切实保障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次实施办法提高了安责险的保障额度,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并鼓励各地在全国最低保障限额之上,结合实际确定当地最低保障限额。据了解,目前已有地区将最低保障限额提高至80万元。此外,实施办法还扩大了保障范围,明确安责险应覆盖投保企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确保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不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而有所差别。同时,优化了理赔服务,建立了重大或典型事故的快速理赔机制和预付赔款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快速支付或先行支付已确定的保险赔偿金。

  实施办法特别增加了“事故预防服务”章节,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并要求被保险人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对服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细化了保险机构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要求,加强了事故预防服务风控团队和专业能力建设。保险机构在为被保险人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并确保事故预防服务费用的投入,按照不高于安责险实际收取保费的21%制定专项预算,据实支出。

  实施办法还明确规定,应急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市场公平竞争,或对市场份额进行分割、分配,或违规干预安责险市场经营活动,以保障市场的公平与透明。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