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贵州发布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旨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正面清单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负面清单明确禁止亲清不分行为。

  贵州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我省相关政策,制定贵州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旨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正面清单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需主动与民营经济人士接触交往,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参加以下活动:

  1.组织参与学习座谈、调研协商、投资考察等活动,支持企业发展。

  2.参加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座谈会、研讨会等,了解行业发展。

  3.参与项目调研、市场推广等商务活动,推动行业发展。

  4.协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5.按规定参加外出活动,费用按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6.陪同客商参观展会活动,促进招商引资。

  7.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先进。

  8.领导干部主动联系重点企业,解决企业困难。

  9.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沟通,指导行业自律。

  二、负面清单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与民营经济人士交往需严格遵守规定,防止亲清不分:

  1.不得在涉企服务中刁难企业,截留优惠政策。

  2.不得在招商等工作中设置隐性壁垒或歧视性要求。

  3.不得滥用执法权力,动辄顶格处罚。

  4.不得对企业合理诉求置若罔闻,消极应付。

  5.不得搞形式主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6.不得违规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拖欠企业账款。

  8.不得接受企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财物。

  9.不得利用职务或职权影响向企业索贿或接受贿赂。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