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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举办《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建议征询会,聚焦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完善公平竞争环境及解决融资难题等热点,为民营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企业最需要的是一个公平的环境。能否通过立法,为民企创造更多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8月19日,黄浦区人大常委会联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联合举办《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建议征询会。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7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一审,并征询意见建议。

  立法征询会上,民营企业家、商会代表等围绕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完善公平竞争环境等热点问题建言献策。

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

  《条例(草案)》强调破除隐性门槛,维护公平竞争。对资源要素获取等作出原则性规定,确保各类经济组织可依法平等进入。

  “希望破除隐性门槛的工作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豫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谨建议,拓展规制范围到资质许可等领域。

  如何破除制度性障碍,黄浦区人大代表邵万权建议,优化政务服务生态,增加清理妨碍竞争规定等内容。

国企拖欠账款应设约束机制

  《条例(草案)》规定,国家机关等应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不得拖延。

  “拖欠账款的问题,这得下真功夫解决。”爱士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赵茜说,建议条例里明确加强结算账期管理并提供更多低成本结算融资工具。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龙陈认为,完善投诉处理和监督问责机制,需要有明确的有权追责机关或机构去严厉规制拖欠账款行为。

立法征询现场

解决融资难关键痛点

  民营经济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对现金流敏感度极高,而在与强势地位企业的交易中,有可能会被迫接受承兑汇票。”邵万权说,承兑汇票通常需3-6个月才能兑现,侵蚀民营企业利润。

  另外,商业承兑汇票依赖付款方信用,部分大型企业可能拖延兑付,让民企陷入资金链危机。为此,他建议增加不得在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之外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延长付款期限的相关内容。

  《条例(草案)》规定,民营经济组织符合贷款审批条件的,不得再违法要求其提供保证担保。

  龙陈建议,在“提供保证担保”之后增加“金融监管部门应依法予以监管”。他认为,这正是解决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中融资难痛点的关键所在。

  据了解,黄浦区人大法制委已形成200多条立法修改建议,上报给市人大立法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常江表示,将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